制度內外

請願
2016年我們與一群支持者到民政事務總署請願


自關注小組成立以來,我們一直就山徑議題跟不同的政府部門進行交涉。當中有聯署請願、書信往來、會晤交流,亦有進行實地視察和參與維修山徑活動。
倡導的工作苦樂參半。喜的自是理念獲得對方認同,從而令山徑問題得以改善,但有時亦難免遇上困境,雙方各執一詞,周旋一番。

由於香港大部份山徑位處郊野公園,我們與漁農自然護理署(漁護署)的交流相對頻繁。漁護署是專責自然護理和保育的部門,其維護山徑的方法亦貼近手作步道主張的方式,故彼此的保育理念比較接近。再者,主要的維護工作一向由該署的前線員工進行,自主性較高,較能彈性調整策略。然而,資深的前線員工相繼踏入退休之齡,現時正值青黃不接的時期,可幸的是該署也樂於與台灣千里步道協會及本地不同組織合作,繼續推動手作步道。

負責處理地區民生事務的民政事務處(民政處)則需要面向多方的持份者。除了要滿足工程倡議者(區議員或地區人士)的要求之外,也要照顧其他市民的需要。一旦雙方爭持不下,便會陷入夾在中間的困境。各區的地區小型工程向來都是外判予承辦商進行。據知民政處也曾向漁護署請益,欲邀請其工程承辦商向其學習造路工法。可是手作步道原是一門需要長期浸淫的學問,一時三刻又豈能掌握得了?外判制度由來已久,難望在短期內改變。過往我們大多在工程項目進行的中後期才有機會發表意見,經過多番協商後,現時該處也會就部份工程在事前主動徵詢我們意見,同時亦願意接納部份意見,作出一定程度的改善。
 

五桂山實地視察
與民政事務處職員到五桂山實地視察

這兩年間,因大上托和大嶼山的相關山徑工程的關係,我們也開始與土木工程拓展署(土拓署)接觸。土拓署一向負責處理較大型的土地及基礎建設,在數次會面和交流中,他們對山徑建設工程的取向持有既定立場,彼此在保育理念、設施的用料、強度和建造方式等看法仍有相當距離,加上他們處理和跟進事件的態度並不積極,對雙方的溝通造成了一定的障礙。

在政府部門主導山徑維護和建設的情況下,項目的監察和咨詢顯得尤為重要。可是一般行人小徑並非《環境影響評估條例》下的指定工程項目,不受該條例規管,先天少了一重法定的監督過程;再者不論是諮詢委員會還是各區的區議會會議,一般只圍繞主要議題作概括性諮詢,甚少就細節詳加討論。若然被咨詢者本身對山徑問題欠缺敏感度,並沒適時加以追問、提出意見,一旦問題出現,眾人的「沒反對」就只能不幸地成為當局搪塞責任的擋箭牌了。

手作步道工作坊

參與漁護署舉辦的手作步道工作坊

由於制度所限,我們常處於一個被動的位置,一些不當的山徑「改善」工程往往先由山友發現,到我們跟進的時候已經太遲,難以補救。

我們相信溝通是傳達理念、消除障礙的最有效方法,期望將來與各政府部門有更多交流的機會,同時也希望主事部門持開放態度,就山徑議題更主動地咨詢各持份者,吸納各方的意見。

大上托的山徑工程
我們就大上托的山徑工程與土拓署有不少往來

 

原文刊於《運動版圖》2022年1月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