拳打千遍,身法自然?

「拳打千遍」是前因,「身法自然」是結果

拳諺曰:「拳打千遍,身法自然」,多位「武術大師」(下稱「大師」)練拳幾十年,論資歷和經驗,何只千遍?為什麼與業餘搏擊拳手比武,就顯得動作生硬欠自然,給人有手足無措之感,連一分鐘時間也挺不到?

首先由拆解「拳打千遍,身法自然」的語意開始,再剖析「大師」慘敗的關鍵原因;「拳打千遍,身法自然」——給予武者不同的詮釋空間。

「拳打千遍」是前因,「身法自然」是結果。

「拳」可解作套路、招式或搏擊,甚至樁法或沙袋練功法;「打」是動詞,指對「拳」採取的行動、練習和實踐;「拳打」合併理解,分類如下:

演練和擊靶法

(一)        套路/招式演練——將門派內的套路/招式動作,重複練習至滾瓜爛熟為止。

(二)        同門對拆——與相同動作、招式、線路與節奏的夥伴,互相進行攻防,這種練習較少令人受傷,雙方有默契地熟習後,煞是悅目。 

(三)        活靶攻防訓練——泰拳、西洋拳和綜合格鬥(MMA)的習者不會陌生,助手戴上護具持拳、腳靶,由有規則至不規則移動,習者要跟上對方步伐並進行攻擊,過程中要保持身體平衡和手腳協調;中階練法是助手輔以反擊,以培養習者防守意識,包括提手護頭、仰頭、閃躲和步法卸力等;高階練法是既要進攻,也要兼顧防守並配以連貫性還以組合重擊,過程有如拳手和靶手進行自由搏擊,故此靶手必須具備豐富搏擊和實戰經驗,泰國的拳館慣常聘用退休拳手為持靶者。

搏擊練習與實戰

(四)        同門自由搏擊——戴上拳套和牙膠等護具,進行自由搏擊練習,規例十分具彈性,可以是純拳擊、拳加腳、拳腳膝等,通常較少用肘擊(短兵相接時其快無比,危險也大),比對拆多一些挑戰,被擊中和受傷機會提高,打擊力量仍然與正式實戰和比武有差距,普遍會較為收斂勁道,對拼搏有所保留。平江不肖生早於百多年前已洞悉「拳鬭為非常險事。即同學對習時亦多險象。然學拳術者又萬不可不對習。則非有安全之法不可。」[1]

(五)        與他館習者自由搏擊——與別派或他館習者交流搏擊,同樣賽例可議,但沒有同門師兄弟的情誼,過程通常較開放和激烈,卻是考驗膽量、體能分配、抗打力和砥礪搏擊技術的良好機會,對提升格鬥能力是不二法門。平江不肖生又指出「自習與臨敵不同。未臨敵者。自習雖精。應用必疏。初學拳者。最忌多與親愛之人戲校。戲校者。不出重手。久而成習。其弊為嫩。故不創人。不創人者。不足以為名拳師。其技亦不進。

「學拳術者。必使四肢有反射作用。而後足以臨敵。臨敵時、迅如風雨。不容有用腦之餘地。擅拳技者之取敵。如常人持箸取饈。持箸之頃。齊之、張之、鉗之、五指或拗、或撑。各極其能。固不待思索而能者也。」

(六)        參加搏擊公開賽——這類比賽可粗分新秀賽、名將對壘、頭銜爭霸戰、國際錦標賽等,不同規模的比賽,對手技術的高低自有差異,對習武者技擊能力提升非常重要,可以視作階段性磨煉。

(七)        與綜合格鬥(MMA)拳手自由搏擊——綜合格鬥是包含「立技」(stand-up fighting)和「地戰」(ground fighting)的武術類別,單一的「立技」或「摔跤」(wrestling/judo/jiujitsu)習者,難以與之匹敵,不過,在做足安全和保護的措施,配合具經驗和果斷的拳證之下進行「友誼賽」,肯定能夠拓闊「立技」或「摔跤」習者的眼界和視野。

(八)        街頭搏擊——這是違法行為,不值得鼓勵;與擂台賽相比,「街頭搏擊」較多不確定性和變數,例如人數的多寡、體型差距、何時開始、何時結束、工具的有無等,而且較易發生人命事故,因此不贅。

高手的秘密

「千遍」是量詞,譬喻次數多不勝數。

「大師」要具有搏擊能力,就必定、必定、必定(重要的事情說三次)要有多次項目(三)加(四)練習,這已經是「最低要求」,沒有討價還價餘地,同時具備(五)、(六)的經驗就更佳,如果「大師」只練習(一)、(二)就接受搏擊拳手挑戰,無異於「自殺行為」。1974年1月22日香港幾位國術拳手征泰鎩羽而歸[2],全被擊倒,慘敗收場,關鍵原因是他們在港從未參與公開搏擊賽(香港國術總會舉辦的拳賽),以素人、初哥身份與泰國職業拳手比賽,焉有不慘敗之理,不過,就算曾參與公開搏擊賽,也難以匹敵,這一點在過去百年,環宇名將遠征泰國拳場的紀錄,清楚說明一切。

由「吳陳比武」開始,乃至一九五七年台港澳國術擂台大賽、七十年代香港國總擂台賽、八十年代香港泰拳賽興起、至今泰拳比賽普及,期間的演變和進步,都與上述練習方法有莫大關係。


[1] 平江不肖生著《拳術》,華聯出版社,1983(民國元年1912年初版)。平江不肖生原名向逵(1889-1957),字愷然,湖南平江人,著名武俠小說家,被譽為民國武俠小說奠基人,赴日本留學期間隨同是留學生的王潤生習武,著作包括《留東外史》、《江湖奇俠傳》、《江湖大俠傳》和《拳術見聞錄》等。

[2] 《新武俠》武術雜誌第129期,1974年4月號A。1974年1月22日這場比賽,泰國方面以〈功夫拳復仇〉作宣傳,並容許港方拳手不用戴拳套、赤手空拳上陣,事緣1973年12月21日,香港兩拳手在崙披尼拳場出戰泰國拳手,慘告敗北後,認為是拳套所累,阻礙他們發揮云云。

[原文刊於《Sportsoho運動版圖》2021年4月號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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